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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好久以前,自己曾經嘗試性地寫過幾篇有關電影的評論,當時寫出些興趣後,還做著那或許有天可以當影評的白日夢。卻在發現要成為專業影評人之前,得付出許多心血和代價,就這麼說吧,我要從哪去生出錢財到戲院一一看遍那些正在上映以及未來會上映的片子?這還不包括一堆以前沒看過的電影在內。而看盜版,就更不是影評人或任何一個跟電影產業有關的人該有的行為。因而影評這個夢,我早就不知丟到哪去了,看來做夢也是需要本錢的,至於寫影評,那又讓我覺得是好遙遠且沒動力的事了。雖然夢醒後的許多年間,我也看過不少令人有感而發的好電影,但就是忍著那些衝動,不再把感想去訴諸文字,心裡總抱著在這資訊爆發的網路時代,除非來個世界末日影評剛好都死光了,否則影評哪會缺我一個的想法。但影評夢放棄了,不代表其他文字創作的夢也停擺,起碼,仍有許多藝文創作不需太高的金錢成本,對,像讀詩與寫詩,或是用文字創作其他東西,但這是題外話,不贅述。

2010年暑假,是《全面啟動》這部電影,讓我覺得無論如何也得提筆談它一談,但我想談的,主要是從這部片裡看一些電影畫面跟小說之間的比較。《全面啟動》雖然是標準的好萊塢大成本片子,但這部戲,可圈可點的地方相當多,就算是商業片,倒也顧及了最基本的傳統藝術面,這包含大家總會注意的演技、美術、劇本等部份。但我想,最難得的,也最值得一提的,應該還是這部電影的劇本。「夢行者」的概念在以往一些片子裡也有出現過,但《全面啟動》的故事結構除了現實和夢境之外,還摻雜了「夢中夢」進去,此外,也設定了許多頗有意思的夢中規則。當場景結構與場景規則都有了,觀眾便跟著故事中的冒險者們進行了一番虛擬裡看似龐大,現實裡卻只有短短一刻的心靈大冒險。劇情看似單純卻又複雜,充滿娛樂效果卻又探討了人類精神層面的問題,單以故事來看,實已算得上是一部佳作。

而這回編劇居然不是諾蘭兄弟裡以往常常負責編劇的弟弟強納森,反而是身為導演的哥哥──克里斯多夫諾蘭一手原創的,這就更教人欽佩了。一個要整合、掌控那麼多電影元素的人,居然可以寫出如此曲折、結構細密的故事。這教那些只專門在寫故事的人面子往哪擺呢?雖然這樣講好像偏激了點,不過看完這片,我真的不禁自問:如果一個電影工作者可以獨立寫出這麼複雜又扣人心弦的故事,那麼,小說家的定位應該擺在哪裡呢?莫非好的電影編劇只要把文字處理的適合讀者閱讀,就一定也可以是好的小說家?而好的小說家,若不對電影拍攝的一些學問下過苦工,恐怕很難成為一個好的電影編劇?那麼,後者看起來好像比較難?這樣說也許太武斷、不夠客觀,甚至可能也有一些人會覺得兩者根本無法直接比較,但事實真是這樣子嗎?

若真拿兩者間的共通性或差異性來看,會發現電影編劇對原著小說家的衝擊遠比我們想像中還來得大。舉例來說明一下:假如一位小說作家想寫一篇劇情峰回路轉、同時並存多條路線進行的故事,他很可能被迫站在更客觀的立場去考量,可能得先這樣子想:「文字要展現的畫面,真的能夠理想地按照順序一一形成在閱讀者的腦海裡嗎?」

就因為文字只是種傳達符號,小說閱覽者在接收到文字訊息後,還得在腦海裡或多或少地自己去形成一些片段畫面,才能夠自行延續作者想傳達的故事。反觀電影,一開始就弄出完整且經設計過後富有美感的畫面給觀賞者,畫面呈現上便可以多點變化,一如《全面啟動》中的故事敘述方法以及畫面呈現順序。而文字構成的小說若要照做,縱然可行,效果如何則很難講。恐怕觀賞者的閱讀能力無形中得要求到頗高的程度才能完整傳達。而這樣一來,兩者的傳達門檻就有了頗大的高低差,自然顯得優劣分明。

歸根究柢,電影與文學雖同為八大藝術之一,但電影卻是一種多媒材組合構成的藝術學問,而文學卻是單純的基本元素,兩者本來就有所差別。像是中國古典文學裡的「宋詞」,本身就還能看做是同為藝術基本元素的「文學」與「音樂」所結合而成的;而「元曲」裡的劇曲則是「文學」加上「音樂」再加上「戲劇」。那麼以視覺和聽覺感官來傳達的電影,自然又多上更多的藝術和非藝術的元素,除了包含傳統的「戲劇」、「音樂」兩門領域之外,像是「繪畫」與「科學技術」也都融於裡頭。這也表示著,電影可以藉著多種媒介,讓觀賞者更完滿、不需費力地接收到創作人想傳達的「景象」。而這景象不只是視覺、聽覺,未來也可能利用科技,發展出有嗅覺(景象裡的味道)和觸覺(震動型設備)的電影技術,當然這就包含劇院技術在裡頭。這麼說來,一樣是個好劇情、好故事,但處於電影裡跟處於文字中,在傳達上,似乎是前者美好許多。所以《全面啟動》裡,我們可以很順利地接收導演施展那前後呼應的瑣碎畫面、反覆兼跳躍式的敘述手法以及錯縱複雜、一層一層的夢中世界而毫無障礙。但要知道,這部片的故事除了具備「前後」的時間軸之外,其實還具備了「上下」的「空間」概念。真要全部統整故事架構,處理好再傳達出來可說非常不容易。若換做是文字,又要如何對觀者展現那縱向加橫向的景象呢?

或許我們也可以全套用導演的手法,把電影畫面的順序整個移植到文字分段上,然而,那些更瑣碎的畫面切換呢?例如劇中使用「墜落」時,快速切換各個夢境的實際情況──大樓爆炸、電梯下墜、車子落水的過程,這又該怎麼用文字去快速傳達到觀賞者腦海,並且告訴他們,這是在很短很短的時間內、不同空間所發生的各種事?說真的,我不知道,可能是因為我不太會寫小說的關係,或許,也真的有厲害的小說作家有辦法辦到,但我們仍無法否認,在「傳達景象」這點,電影比起小說來的確更佔有優勢。另外,像是在《無間道》裡,我們可以同時觀賞同一時間軸上分割成兩半的牒對牒驚險情境,又或者像《綠巨人浩克》那樣,去感受那介於連環漫畫和單一鏡頭間的曖昧觀感,這也都是光用文字很難傳達的效果。

這讓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電影就沒有比小說還劣勢的地方嗎?

有。講起一些改編小說的電影,我們最常講也最詬病的,通常就是電影本身會受限於「展示時間」。導演往往在時間因素下,對於改編的劇情有所取捨,或是強制加快節奏,原本完美的故事,便會因為這些動作而有了瑕疵。如果是原創劇本的話,也仍舊得考量片長時間,就算一開始即打算分成一集一集地拍,也要斟酌斷點,否則衝擊的便是票房本身,一部斷點不理想的電影,很難教人再提起勁去捧場剩下的續集。但是當《哈利波特》一拍就成功拍了八集(最後一集如同小說原著一樣,也將分成上下兩片)這例子來看,似乎只要策略正確,時間的考量這點,未來很可能也不再是束縛住電影的一個問題。另外,就算比較多人較推崇哈利波特的小說,我們會發現他們並不會因此就不去看電影版的哈利波特。原因為何?儘管小說具有只利用文字讓觀者自由想像的特質,但在科技的幫助下,就算觀者能夠幻想比電影更為美妙的畫面出來,還是會因為好奇,去看電影對兩者進行比較,去了解那利用科技呈現出來的小說畫面究竟又會是怎樣的一番面貌?當對自己閱讀及想像力有自信的人都開始這樣想之後,又遑論那些自知想像力較不足的人呢?

以上種種談論似乎顯示出電影比起小說迷人太多,但再從客觀角度去想,我還是覺得有件因素,短時間內,仍能教「電影」與「小說」涇渭分明,那便是:「問世成本」。

拍電影,要大筆錢;包裝電影,要大筆錢;要讓電影上映,也還是要一大筆錢。而小說就像本文開頭中閒聊的,算是比較不用付出高製作成本的文藝創作活動。就算寫完小說找不到人替你出版,自己掏錢出來印製一番,也算「問世」,一樣能給許多人看到啊!反觀電影只要一沒錢,就連製作都不可能。若說想成為電影創作人的門檻遠比成為小說創作人的門檻來得高,我是絕對舉雙手贊同的。因此,在優秀的電影劇本衝擊下,小說家仍該保有警覺並樂觀地向前奮進,至少,小說會一直保有作品比較容易問世這特點。萬一成功後,吸引到電影人的注意,進行翻拍的洽商時,小說一樣是走在電影前面,領導電影的。而藉著電影的高度傳播,也會讓觀賞者回頭接觸本來連聽都沒聽過的原著小說,這麼看來,小說雖然受電影衝擊,但兩者在最終,是依舊能找出一條相輔相成、和樂共生的寬廣大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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